发布时间:2018-05-25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加快发展,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将2018年所属企业保险项目通过共保方式,分别由长江财险和永诚财险、人保财险等12家保险公司承保,其中长江财险保险费金额约人民币28,000(预估金额)万元,经纪人为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长江财险需支付经纪费约8,400万元,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规定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1.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及其他。
2.投保单位范围:投保单位包括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及全资、控股企业,其中集团性企业要延伸到其下属最末级次的控制企业。保险业务包括上述单位在2018年度的续保业务(保险期限为2018年1月1日零时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及2018年度新增的保险业务。
湖北、北京、青海、湖南标段内的保险业务由长江财险按独家承保(个别项目除外),国电电力、黑龙江、吉林、江西、湖南、河北、山东、江苏非火电标段保险业务由长江财险主承保,其他共保人为人保、太保、国寿财险、永诚财险等保险公司。
其他区域保险业务由太保、人保、永诚财险、英大、国寿财险等保险公司以共保方式承保51%(主承保人),长江财险参与共保,各地区综合平均份额为49%(共保人)。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12月29日成立的以发电为主的综合性电力集团,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业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2010年,公司入选世界500强企业。2016年,位列世界500强第345位。鉴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为公司股东,因此,国电集团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活动属关联方交易。
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国电集团所属成员单位投资,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7年4月成立,专业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一家全国性保险中介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总部位于北京,现有南京、沈阳、武汉、西安四家分支机构。鉴于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经纪)是公司股东国电集团旗下的从事保险中介的机构,因此,国电经纪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活动属关联方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长江财险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与其他11家保险公司共同参与承保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的财产保险项目,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为投保人,长江财险与其他11家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为经纪人。
本次保险项目费率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允。该保险项目费率依据保险标的风险不同,实行差别费率,费率平均约为0.5042‰,为长江财险报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应费率水平。
四、交易目的
有助于公司和国电集团、国电经纪建立长期、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公司间合作关系深入发展;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承保质量和能力,同时,对公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推广、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秉承“诚信、合规、互助、共赢”的核心价值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与国电集团、国电经纪实施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本次重大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持续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长远规划。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根据本年度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保费规模预估,本年度长江财险与国电集团关联交易金额约为28000万元。公司与国电经纪关联交易金额约为8400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两项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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