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2
1、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及其他。
2、投保单位范围:投保单位包括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及全资、控股企业,其中集团性企业要延伸到其下属最末级次的控制企业。保险业务包括上述单位在2022-2023年度的续保业务(保险期限为2022年9月1日零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及在上述期限内新增的保险业务。
湖北、贵州、湖南3个标段的保险业务由长江财险主承保,其他共保人为永诚保险、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及英大财险等保险公司;长江财险参与国电电力1、国电电力2、龙源电力1、河北、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大渡河、新疆、国源电力、宁夏煤业14个标段的从共保。
根据承保份额划分,长江财险保险金额拟约3127亿元,保险费金额拟约1.2亿元。
二、交易对手
关联方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炼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13.26%的股份,本次保险项目构成长江财险的关联交易。
本次保险项目费率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允。该保险项目费率依据保险标的风险不同,实行差别费率,费率平均约为0.3847‰,为长江财险报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应费率水平。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有助于公司和国家能源集团、国能保险经纪建立长期、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公司间合作关系深入发展;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承保质量和能力,同时,对公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推广、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能源集团业务总体形势良好,年度保费收入占公司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为18%,有效的扩大了公司在电力业务及大型商业风险业务领域的承保能力,为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本年度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193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Copyright © 2021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摘编,违者必究! ICP许可证号 鄂ICP备120037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