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5
公司原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服务3年,根据《公司法》、《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轮换之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官网发布供应商征集公告,履行相关程序后拟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司供应商第一候选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二候选人。2023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选取第一候选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23年12月19日-12月22日在公司官网发布了成交候选人公示。
特此公告。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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