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公布)、《保险机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现将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或公司)与关联方需要逐笔报告和披露的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3月29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签署了《长江资管长江财险债券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委托长江资管根据《资管合同》要求进行投资管理。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股东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是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的重要股东,而长江资管长江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签署《资管合同》属于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长江资管长江证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09月16日,注册地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法定代表人为周纯。经营范围包括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按照金融行业平均费率标准进行定价,该项关联交易是合规和公允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四)合同有效期3年

(五)管理费率0.2%/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该《资管合同》委托管理初始资金为1亿元,按照0.2%/年的管理费率,每年的管理费金额约为20万元,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授权程序予以审查属一般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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