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2
2024年11月1日,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武汉市长江产业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单位所持股份25.42亿,占公司总股本90.88%。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赞成,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赞成,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10月24日,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武汉市长江产业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单位所持股份25.42亿,占公司总股本90.88%。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赞成,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报告》《关于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赞成,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地自建办公楼的议案》。
2024年4月26日,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武汉市长江产业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单位所持股份18.1亿,占公司总股本100%。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赞成,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4年4月12日,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在武汉市长江产业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单位所持股份18.1亿,占公司总股本100%。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赞成,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尽职报告》《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尽职报告》《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报告》《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尽职报告》。
2024年3月26日,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武汉市长江产业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单位所持股份18.1亿,占公司总股本100%。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赞成,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赵红兵同志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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